2015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3名协警公告
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协警人员3名(均为男性),岗位为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合成作战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热爱公安侦查破案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危及自身健康的严重疾病),年龄20岁至28岁,要求身高165CM以上,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四)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会办公软件等电脑操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政策的。
四、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一)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
(二)有熟练驾驶技术并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地点: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四)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五)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合格者案有关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政审合格后,被聘用人员按聘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报到手续,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一旦录用,原则上在所在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满一年以上方可提出辞职。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一)工资待遇底薪3000元(含5险),每月视业绩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二)工作满3年,如我局有招录事业编制文职人员,予以优先转录。
(三)工作休息时间与本局民警一致。
八、联系人:黄晴,联系电话:0596-26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