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漳州市直有关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市直有关学校补充招聘岗位,且参加2015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以下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至22日到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请考生务必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学历要求研究生岗位的,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及其硕士以上学位的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证明材料;
3.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省出具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5.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入编等有效证明材料;
6.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
7.就业协议书;
8.网络报名表(只提供打印件);
9.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附件下载>>> 漳州市直学校资格审核名单.docx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