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明溪县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现将2015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县公务员局对面试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5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6月29日至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明溪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股(联系电话:8759901)。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所有考生(含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信档案);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②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不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于2015年6月25日下午18点前将《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经本人签字并按手模后传真并将原件邮寄至明溪县公务员局,传真号码:0598-8759988;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核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2、复核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明溪县公务员局网站(www.fjmx.gov.cn/mxrs)和明溪县人事考试网(mx.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2015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明溪县公务员局
2015年6月23日
2015年福建省事业单位面试培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