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5年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闽教资字[2015]1号)文件要求,已在网上成功报名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已在网上成功报名参加 “2015年第一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且系统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设区市 |
日期(3月) |
具体地点 |
联系人 |
福州 |
9日-12日 |
福建教育学院综合楼201室 |
王老师
15375908306 |
厦门 |
8日-10日 |
厦门市五中玉屏校区地下活动室
(思明区公园南路37号) |
郑老师13774505288 |
泉州 |
8日-10日 |
泉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一楼
(泉州市区东街崇福路) |
刘老师18059197251 |
南平 |
8日-9日上午 |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
(江滨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4楼) |
石老师13665059802 |
三明 |
10日-11日上午 |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阶梯教室 |
龙岩 |
8日-9日上午 |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202会议室 |
沈老师13959182834 |
漳州 |
10日-11日上午 |
漳州二中三好楼
(漳州市芗城区新路顶20号 |
宁德 |
8日-9日上午 |
宁德五中三号楼二层 |
肖老师13960789729 |
莆田 |
10日-11日上午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地点见大门口指示牌) |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现场确认时,需由本人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托人确认或函件确认):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以及与《面试报名表》上同底的一寸照片二张(照片背后需注明考区、报名序号、姓名);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人员提供与《面试报名表》中“毕业(就读)学校及专业”栏里所填写专业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学校、系、所学专业、类别(即大专或本科)、年级等】,此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或所在系(学院)出具;
6.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但已在岗且在编的幼儿教师,需提交经过岗前培训并由省教育厅验印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缴费凭据。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通过银行柜台将面试考务费(290元)转往以下账户(注意:须在转款单备注栏注明:“‘两学’合格人员面试考务费” 。请勿通过ATM机、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转账):
户 名:福建教育学院
账 号:11720015220002025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原始缴费凭据(请自行复印并留存复印件),凭据背面需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无缴费凭据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以上材料审核完毕后,请考生将材料自行装在一个自备信封中,信封上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电话并交给现场审核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到《面试报名表》中“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 “教育学”、“心理学”两学合格证适用的学段不可混用。取得中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面试;取得小学“两学”合格证只可用于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如考生已经填报错误,请自行用A4纸打印一张《教师资格面试信息修改申请表》(样表附后),现场确认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核验有关材料后,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面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非福州考生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期望考试地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于3月12日到福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 , 2015年2月22日
教师资格面试信息修改申请表